(上接C11版)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3版)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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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借款/担保日期为实际提款日;

  2、对于同一天提款,且借款期限相同的借款合并展示;

  3、对于已结束担保项目,借款/担保截止日期为最后一次还款日期;对于未结束担保项目,借款/担保截止日期为借款/担保到期日。

  (1)发行人关联担保及相关借款情况

  1)2017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7年10月20日,雷琦、武静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BZ47663012017647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雷高潮、张桂萍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BZ47663012017647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2017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高潮、张桂萍、雷琦、武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2018年1月17日,雷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ZY476630120186057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以其持有公司股份2,400万股进行质押担保;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雷琦以股权质押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已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出具《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业务单号:313000004020),确认雷琦质押其所持有的炬申股份2,400万股已解除质押。

  2017年10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DK47663012017673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12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8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DK47663012018612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8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DK47663012018612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12万元。

  2018年12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DK47663012018733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2018年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8年10月9日,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高保字2018第00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与公司之间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08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7000万元。

  2018年10月9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8第002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月7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00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01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年2月18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发《关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通知》,同意解除与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雷琦、雷高潮、武静签订的编号为(丹灶)农商高保字2018第00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责任按编号(丹灶)农商高保字2019第002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执行。

  3)2019年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9年11月21日,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高保字2019第002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与公司之间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9,000万元。

  2019年11月21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08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09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2月4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09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2月4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09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1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19第010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年4月3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2020第002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年11月4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发《关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通知》,同意解除与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雷琦、雷高潮、武静签订的编号为(丹灶)农商高保字2019第002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4)2020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情况

  2020年2月21日,炬申股份、雷琦、雷高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GDK476630120206271号《借款合同》,其中炬申股份为借款人,雷琦、雷高潮为共同借款人,合同约定:贷款人可以向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券,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均不得以其内部任何约定或其他任何异议拒绝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合同借款金额为8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5)2020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签订《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年6月23日,雷琦、雷高潮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2020)佛银综授额字第000254号-担保0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炬申股份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同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由雷琦、雷高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万元。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款2,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款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款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9月9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款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款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6)2020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年7月29日,雷琦、雷高潮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GBZ476630120207001、GBZ476630120207002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2018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

  2020年7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GDK47663012020787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7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GDK47663012020787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7)2020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年7月1日,雷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个高保字第ZH2000000060432《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债权,由雷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

  2020年7月2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字第ZX20000000240009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4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字第ZX20000000241372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4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年8月1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字第ZX20000000244857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4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贷款担保人武静辞任发行人董事职位对公司担保的影响

  武静于2019年11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报告,其辞职系因发行人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独立董事之需要,其辞任对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武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琦之妻。雷琦、武静夫妇并未就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债务作出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四条、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其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武静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范围,因此,武静辞任董事并不影响发行人向相关银行的担保责任。

  发行人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已于2019年12月2日就武静辞去公司董事事宜履行公告义务。经审阅武静作为保证人之一的全部最高额保证合同,其辞去董事职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通知债权人的情形,发行人没有将该等情形通知金融机构的义务,基于审慎的角度,根据对相关金融机构的访谈结果,相关金融机构已知悉该情形,且该等情形不影响发行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承担债务,也不影响雷琦及武静向相关金融机构承担担保责任。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已清理完毕。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并依照法律规定及交易各方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管理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5月14日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确认的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时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7名董事、3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3名核心技术人员。其中,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1名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雷  琦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11月至1999年11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华山基地服役,历任战士、班长;1999年11月至2006年8月,于广东佛山从事物流运输业(个体运输);2006年9月至2016年1月,于佛山市南海区炬申运输服务部任负责人;2009年5月至2016年1月,于佛山市南海海纳物流有限公司任监事;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于炬申有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虎林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7年7月至2000年5月,于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组织处组织干事;2000年6月至2003年10月,于上海畅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3年3月,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历任市场部主任、供销运输部主任;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于南储仓储集团管理有限公司任仓储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于炬申有限任总经理助理、营销部总监;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营销部总监、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陈  彪先生: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于佛山市南海区炬申运输服务部任业务员;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于炬申有限历任调度员、运营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5月,于炬申仓储任仓储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营销中心副总监。

  陈  升先生: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于上海海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任工人,从事镗床、车床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于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任仓管员;2013年4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办单员、仓储部副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仓储管理事业部副经理。

  李  萍女士: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至1993年7月,于兰州商学院会计系任教师;1993年8月至1999年8月,于甘肃中实审计事务所任合伙人;1999年8月至2001年7月,于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任注册会计师;2001年8月至今,于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任教授;2008年7月至2014年6月、2019年11月至今,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7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匡同春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2004年9月,于广东工业大学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10月至今,于华南理工大学任分析测试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失效分析分会失效分析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硬质合金》编辑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广东省X射线衍射学会委员、广东省理化检验学会委员、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技术专家;2015年7月至今,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7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中硕先生: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于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于深圳嘉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于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2018年5月至今,于嘉耀控股有限公司任高级法律顾问;2019 年4月至今,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7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曾勇发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05年3月,于广州市晓晖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任生产助理;2005年4月至2006年5月,于广州华夏货运有限公司任仓务主管;2006年6月至2014年5月,于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员、副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于广东新兴际华矿业有限公司任仓储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于炬申仓储任企业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至今,于公司历任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  舰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9月至2001年7月,于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分局任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6年2月,于乌鲁木齐市环铁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于新疆铁路金运粮油物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8年2月,于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自主创业;2019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运营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周小颖女士: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92年7月至1994年10月,于佛山市广达造纸工业公司任财务统计;1994年11月至1998年10月,于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任会计;1998年11月至2010年9月,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货仓商场任会计;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于佛山市南海盈彩纺织有限公司任会计;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未在其他单位任职;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于炬申有限任主管会计;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雷  琦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赵虎林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夏飞群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11月至2002年12月,于广州市永勤税务师事务所历任会计、审计经理;2003年4月至2006年10月,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帝雅娱乐保健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年11月至2012年12月,于佛山市南海环球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于广东东成立亿集团有限公司任税务副总监;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于佛山市佳骏船舶物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于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孔  洋先生: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3月,于佛山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助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于公司任财务部副总监;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雷金林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3月至1991年8月,于解放军84810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于解放军长春某军校学习机械工程管理专业;1994年8月至2001年10月,于解放军68210部队服役,历任排长、连长;2001年11月至2003年7月,于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习保险专业;2003年8月至2012年1月,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陆市支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2年2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企业管理部经理、融资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投资公司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与公司及其业务不存在相同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任职期间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任职期间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注: 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系公司于2020年7月辞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系公司于2020年7月聘任,2020年1-6月未在公司领取津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余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雷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4.58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9.00万股,合计5,153.58万股,所占比例为53.37%,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雷  琦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2098219770821****,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湖一路9号尚观御园****。雷琦先生之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1〕7-29号),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四)管理层讨论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利润不断增长,资产规模逐渐扩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6,732.96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8,106.65万元。2018年至2020年,公司资产总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09%。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0.34%、55.48%和52.39%,2020年末较2018年末下降20.30%,原因主要是公司主营物流及仓储综合服务,报告期初公司整体规模较小,仓储用地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8年,公司为进一步拓展仓储业务,新增购置土地使用权导致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快;2019年以来,随着公司整体规模的增长,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增长较快,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

  (2)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94%、92.77%和94.27%,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58.83万元、79,676.13万元及97,587.95万元,报告期复合增长率为48.49%,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因为公司紧贴客户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不断扩张自身业务规模,提升物流相关的仓储增值服务综合能力以及信息化建设水平,凭借专业、高效的物流资源整合能力,与天山铝业、嘉能可、中国铝业等铝产业链大型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业务量增长迅速。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输业务,其中以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57%、78.99%及78.20%,是公司主要的业务类型。

  (2)营业成本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全部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别为37,695.38万元、66,510.76万元和82,945.2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3.22%、95.96%及96.09%,其中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81.59%、83.35%及81.74%,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相符。

  (3)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毛利额均来自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6,563.45万元、13,165.37万元和14,642.7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运输业务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运输业务实现的毛利分别为4,849.35万元、8,429.11万元及9,681.04万元,其中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实现的毛利分别为4,016.04万元、7,496.30万元及8,518.34万元,占比分别为61.19%、56.94%及58.17%。2018至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逐年增长,复合增长率为49.3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保持扩张,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公司毛利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匹配。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为主。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5%、3.60%及3.02%,总体较为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下转C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