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朝军先生、董舒女士、张湧先生和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文辉先生、王兰刚先生、张美琼女士、姜伟先生、陈焕洪先生、汤劼女士、叶褚华先生和林郁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八名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钱玲君女士、李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张敏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文辉先生,中国国籍(3101101971052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在上海海洋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自2005年始,投资创建太和水生态、广州太和水等公司。2010年12月太和水有限成立以来,其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2、张美琼女士,中国国籍(5324011974071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海洋大学编辑部;2014年入职太和水以来,曾先后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3、王兰刚先生,中国国籍(3706811981102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太和水工程总监,现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4、姜伟先生,中国国籍(1401031972092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财务科职员、喜开理(上海)机器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上海诚培信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上海大山合菌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入职太和水以来,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汤劼女士,中国国籍(4502041987090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道富信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系统分析师、磐安县澳特工艺厂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悦君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董事。
6、陈焕洪先生,中国国籍(4405821989120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梦达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管理合伙人,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董事。
7、林郁文先生,中国国籍(36011119700127****),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产业经济学博士。曾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业务经理、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部债券处经理、华龙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兴业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天安财产保险公司总裁助理兼纪委书记、中华保险万联电商公司副总经理、江信基金公司副总经理。现选聘为公司董事。
8、叶褚华先生,中国国籍(3101031983072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上海德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诚毅风险控制部总监;现任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选聘为公司监事,2019年2月选聘为公司董事。
9、陈飞翔先生,中国国籍(3201061956030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博士学历。曾在湖南长沙有色金属加工厂工作,后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师、华东理工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同济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系教授;2019年2月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10、杨朝军先生,中国国籍(3101041960080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广州船厂工作,现为上海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兼上海证券交易所兼职高级研究员/博士后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投资顾问,上海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金融组、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评价业务专家评估工作组专家。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11、董舒女士,中国国籍(2105051973103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纺织集团华丰纺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
12、张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经济学博士。曾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主任;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委、董事会秘书、审计责任人;2018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2019年10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钱玲君女士,中国国籍(3102251986060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为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2013年入职本公司,任公司薪酬经理、人事副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李剑锋先生,中国国籍(4305231980101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龙通科技软件工程师、港澳资讯投资研究部经理;现任上海果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 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合锻智能、瑞玛工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贝斯美、*ST 亚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 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 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 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辉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文辉、张美琼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 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玲君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 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