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康健宝盛广场C座四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万云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长昌敬先生、董事蒋文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启明、赵海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