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