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1-04-06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7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小军先生,李小军先生简历如下:

  李小军,男,1973年出生,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第八批)。主要从事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公司治理与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等方面的研究,拥有国有大型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工作经历,在公司治理、财务分析及诊断、企业投融资决策、公司并购重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有着较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昆明钢铁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挂职),现任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505.SZ)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963.SH)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独立董事李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李小军先生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管理团队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4 月29日9:30 开始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4月29日至2021 年4 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4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顺丰快递或EMS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EMS 特快专递方式的,达到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66号

  邮政编码:650106

  收件人:董雨

  联系电话:0871-68324311

  联系传真:0871-68324267

  如以信函方式送达,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办理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小军

  2021年4月6日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小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超过一项或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