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06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书面审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67元/股向下修正为7.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7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8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章宏韬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徐义明、董事李捷、董事王守琦、独立董事王烨、独立董事郑振龙、独立董事李晓玲、独立董事曹啸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徐强、监事马军伟、监事李焱、监事李永良、监事张海峰、监事丁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汲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军、吕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安证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4

  转债代码:110067          证券简称:华安转债

  转股代码:190067          证券简称:华安转股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8.67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7.10元/股

  ● 华安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4月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5号)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华安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77元/股。后因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下调至8.67元/股。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鉴于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华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的情形,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67元/股,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59元/股,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39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02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10元/股。

  2021年4月6日,“华安转股”(转股代码:190067)暂停转股,“华安证券”股票(股票代码:600909)和“华安转债”(可转债代码:110067)正常交易。自2021年4月7日起,“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并于同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