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87号),公司2020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补助为14,088.3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09%,各类补助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其中,单笔对当期损益影响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补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4日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23:59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sgf@shansha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4日15:30-16:3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郑永刚先生、副董事长庄巍先生、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23:59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sgf@shansha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联系传真:0574-88208375
联系邮箱:ssgf@shan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上述权益分派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070,338.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8,983,886.74元,加上抛售宁波银行所得的税后收益1,355,425,183.84元,加上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金额19,129,091.1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907,033.87元,减应付2019年普通股股利134,731,798.32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64,969,668.27元。
公司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元(含税)。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公司实现的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为140,071,757.99元,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281,883,652.33元。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已累计分红224,552,997.2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合理可行。
本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146,520,830.61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17%,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主要系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丹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黎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0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2019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立信2021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立信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仇斌先生和朱京涛先生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立信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计在关联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稠州银行”)进行资金存储,预计存款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利息收入不超过300万元。
●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杉杉能源”)预计向关联方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常青新能源”)出售锂电池材料等商品,销售发生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
●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关联方福建常青新能源采购锂电池原材料等商品,采购发生额预计不超过115,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稠州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正常的资金存储业务,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向关联方购销商品系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日召开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方稠州银行进行存款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21年度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庄巍先生、李智华先生、杨峰先生分别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其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仇斌先生和朱京涛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就其出具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存款利率、购销商品价格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无不利影响。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存款利率、购销商品价格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
(二)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说明:公司与本次关联方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请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内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方稠州银行进行存款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将在稠州银行继续进行资金存储,预计存款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利息收入不超过300万元,存款利率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董事庄巍先生回避表决,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21年度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关联方福建常青新能源出售锂电池材料等商品,销售发生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销售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董事李智华先生、杨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关联方福建常青新能源采购锂电池原材料等商品,采购发生额预计不超过115,000万元,采购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董事李智华先生、杨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稠州银行
企业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注册资本:3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06月25日
主要股东: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宇物流有限公司等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局批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底稠州银行总资产2,712.19亿元,净资产194.26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05亿元、净利润16.79亿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稠州银行7.06%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庄巍先生任稠州银行董事。
2、福建常青新能源
企业名称: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卫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2日
股东: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其30%股权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电池产品;电池原材料、新材料、新能源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动力电池、废旧电池、塑料及含有镍、钴、锰、锂、铝的有色金属废物的回收、综合利用和销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底福建常青新能源总资产9.42亿元,净资产1.33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净利润0.42亿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智华先生任福建常青新能源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峰先生任福建常青新能源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稠州银行、福建常青新能源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稠州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正常的资金存储业务,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关联方购销商品系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未对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投资实施主体: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所涉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理财产品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仇斌先生和朱京涛先生就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一、投资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种类
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控制
公司《短期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短期理财投资的适用范围、决策程序、执行程序、风险控制等具体措施,确保短期理财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防范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交易的标的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或国债,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下属子公司若需进行相关短期理财业务需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公司下属子公司内控部定期检查公司全部的短期理财业务的开展,对各审核环节、审批权限的合规性作出评价。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仇斌先生和朱京涛先生认为: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其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对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仇斌先生和朱京涛先生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其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八、前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及实际购买情况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股份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10,248万元的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为5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为72,000万元,年末余额为6,000万元,利息收入共计1,039.5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收回全部本息。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包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二期)
●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约15.35亿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市场风险、建设周期延期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负极材料业务发展需要,缓解负极生产线各道工序产能不足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包头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二期),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约15.35亿元人民币,打造一体化生产基地,以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增强产业竞争优势。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包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二期)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耿海龙;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46号;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加工及销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持有其80.02%股份(按认缴注册资本计算),剩余部分为团队间接持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底,总资产18.71亿元,净资产4.6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净利润0.25亿元。
内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军强;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312;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锂电池负极材料、电子产品、碳素制品、石墨制品及其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底,总资产7.27亿元,净资产2.04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二期)。
2、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装备园区、九原工业园区。
3、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厂房土建、主体设备、公共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等。规划产能为负极材料成品产能6万吨,配套石墨化产能5.2万吨。
4、 投资金额及来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约15.35亿元人民币,来源于其注册资本、自筹资金。
5、 项目建设期:计划2021年4月开工,预计建设期15个月。
四、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新能源产业形势发展需要。根据高工锂电预测,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已进入政策扶持与产品力驱动共振的新周期,动力电池需求加速,预计2021年全球车用动力电池需求量将达到214-245GWH,同比增长39%-59%,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对应的动力电池需求约619-776GWH。
本项目符合市场增长需求和公司业务规划。根据“鑫椤资讯”全球负极产量预测,未来五年,每年将有15%至20%的递增;公司竞争对手亦处于全面扩产状态。公司与主要战略客户的合作正持续深化,急需扩产以满足大客户需求订单的增长。
本项目工艺路线、主设备与一期项目基本相同,工艺技术已在一期项目得到充分验证,具备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具备经济可行性。经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约34.9%。
综上,我们认为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基于锂电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负极材料业务拓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填补负极材料产能缺口,缓解产能瓶颈。
本项目为集原材料加工、生料加工、石墨化、碳化及成品加工五大工序于一体的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在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叠加内蒙古当地的电价优势,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负极材料业务竞争力,稳固行业优势地位,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本项目建设主要系为满足公司大客户新增锂电池产能需求,若相关客户工程延期或未达到设计产能,本项目存在建设成功后无法满产的可能。
措施:本项目生产线具备较强通用性,可生产满足其他客户需求的其它产品。
2、建设周期延期风险
本项目存在因设备延期交付致使工程延期,无法按期投产和达产的可能。
措施:公司将通过提前招标、设备分期交付、同一设备分散到多家设备加工商加工等方式,减少集中交付风险,保证产线分阶段按期建设完成。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3,370万元到36,370万元。
2.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到2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2,968万元到35,968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3,370万元到36,37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到2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2,968万元到35,968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0.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67.67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新增偏光片业务并表带来较大业绩贡献,预计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万元到18,000万元。2021年2月1日,公司已完成LCD偏光片业务的中国大陆交割,相关资产于2021年2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景气度延续,公司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销售稳步放量,公司持续充分发挥自身在一体化产线、智能制造、成本管控等方面的优势,正极和负极材料盈利能力提升。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公司代码:600884 公司简称:杉杉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070,338.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8,983,886.74元,加上抛售宁波银行所得的税后收益1,355,425,183.84元,加上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金额19,129,091.1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907,033.87元,减应付2019年普通股股利134,731,798.32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64,969,668.27元,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元(含税)。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核心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以下简称“锂电材料业务”),为公司2020年主要业绩来源。期内,公司实施购买LG化学旗下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事项,该项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2月1日完成该项重组的中国大陆交割。LCD偏光片业务收购完成后,公司核心主业为锂电材料业务和偏光片业务。
公司持续推进非核心业务的剥离以聚焦主业,期间先后出售服装品牌运营业务和类金融业务部分股权,二者分别于2020年7月和2021年1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一)锂电材料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正极材料的主要产品有钴酸锂、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和镍钴铝酸锂)、锰酸锂、三元前驱体等,其中钴酸锂主要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高端平板电脑等;三元材料主要用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对成本较为敏感的消费电子产品;锰酸锂主要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二轮车以及与高容量正极材料掺混使用。负极材料和电解液均可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
公司锂电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具体如下:
2、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建立多级原材料供应体系,扩宽采购渠道,提升供应的多样性,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模式,采购方式灵活,合理调节各级原料采购,既保障稳定的供应,又控制了采购的成本。
采购订单长零单结合,优势互补。长单方面,利用公司的规模效应和资金优势与战略供方谈定有优势的价格方案,保障供应并减弱急涨急跌行情下的价格波动;同时零单辅助供应,可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买入时点,获取更多的利润空间。
采销联动,提升市场供需面判断的敏感性,增强行情趋势分析能力,形成定期的分析报告,为采购业务开展提供支撑。
2. 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以销定产的生产原则,每月按照销售计划统筹规划,根据产线情况编排生产计划并提报原辅料需求至采购部门,车间管理部按生产计划进生产,完成计划产量,各部门紧密协调,以更为灵活调配的生产模式来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产品主要为独立开发,实验批量,自产供应;产品种类丰富,含常规产品及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定制产品,亦可为客户提供专线生产,以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
3.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销售、研发、品质、技术支持等部门相协同的机制,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组建工作小组,形成以销售为主导,研发和品质为保障,技术支持为支撑的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集中度或重要性情况,分别在各地设立销售办事处,贴近客户需求,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品质的反馈、产品类型的需求变动等情况,以便快速地对客户反馈做出反应,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销售与技术服务,与客户建立紧密高效的合作关系。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 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动产业不断进步
2020年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指引下,电动车技术不断优化迭代,成本持续下降,传统车企全力推进电动化战略,新势力电动车企产品受到消费者追捧。根据EVTank数据,2020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突破331万辆,同比增长49.8%。中汽协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实现新能源汽车销量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实现了由上半年的负增长转为全年的正增长。长期来看,在各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下,以及全球汽车行业向智能化、电动化发展的趋势,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预计仍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
2. 小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开始驱动
随着《电动自行车节能认证技术规范》正式执行,以及锂电池安全性的提高及成本的下降,锂电池在小型动力市场特别是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应用开始出现高速增长态势,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0年中国锂电二轮车销量达到1,025万辆,同比增加50.7%。高工锂电预测,随着锂电池的成本下降、技术不断提高,未来2-3年中国将出现一波铅酸换锂电两轮车潮,推动锂电二轮车高速增长。
3. 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市场复苏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居家办公和在线教育促使消费者和教育领域对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需求增加,从而推动了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市场的复苏。根据IDC数据统计,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1.64亿台,同比增加13.6%。根据TrendForce数据,2020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首次超过2亿台,同比增长22.5%。
4. 传统消费电子需求整体饱和,但新兴穿戴等市场也促进了新增需求
公司所处的锂电材料行业起步于消费电子市场。随着5G手机的普及,手机带电量的提高及TWS耳机等新兴穿戴需求的兴起也促进了新的需求。
5. 储能市场潜力巨大,需求快速增长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0年中国新增投运电力储能项目容量2.7GW,其中电化学储能新增投运容量首次突破GW大关,达到1083MW。2020年电力储能项目装机同比增加136%,电化学储能系统成本突破1500元/KWH的关键拐点,储能已从“商业化初期”迈入了“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随着5G基站储能的兴起以及电网侧储能的成熟和完善,储能市场的将迎来快速发展。
4、行业情况
(1)消费类电池
公司所处的锂电材料行业起步于消费电子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出现下滑,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92亿部,同比下滑5.9%,但居家办公和在线教育促使消费者和教育领域对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需求增加,从而推动了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市场的复苏。根据IDC数据统计,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1.64亿台,同比增加13.6%。根据TrendForce数据,2020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首次超过2亿台,同比增长22.5%。再加上电子烟和TWS等新兴领域的增长,2020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整体呈现出了较高的增速。
(2)动力电池
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取代消费电子市场成为锂电材料行业的第一大终端市场。虽然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 2020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均大幅下滑。但是随着下半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恢复超预期,中央与地方发布相关政策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提升,再叠加上半年积压的消费需求逐步释放,带动了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的增加。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指引下,以及全球汽车行业向智能化、电动化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行业预计仍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
数据来源:wind
(3)储能电池
电化学储能市场作为锂电池行业的新兴市场,未来有可能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虽然中国的电化学储能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但随着电池成本下降,能源结构转型、新基建发展和电力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锂电储能将迎来爆发式增长。高工锂电预计,2023 年中国电力储能锂电池市场需求量为 8.8GWh,总出货量将达到 18GWh。
(二)其他业务
1、光伏业务
1. 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尤利卡主要业务包括电池片生产、太阳能组件生产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
生产模式:公司根据以前销定产的生产原则,结合订单情况、市场趋势、自身产能及安全库存相关情况安排生产计划。
销售模式:公司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客户基本为光伏电站开发商、光伏EPC、组件经销商及安装商等。国内市场方面,主要通过投标电站项目的组件标的与电站开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国外市场方面,主要通过参加各个国家的光伏展会、拜访客户与各国电站开发商、经销商等建立合作关系。
公司光伏电站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其发电销售模式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
2. 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全球光伏市场保持了增长势头,202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130GW左右,同比增长13%,主要得益于中国光伏市场表现出的恢复性增长。2020年中国市场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8.2GW,同比增长60%,全球占比37%,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1年全球光伏市场规模仍将加速扩大,全球新增装机量总装机量将达到150-170GW,创历史新高。在中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我国光伏市场在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将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概述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589.67万元,同比下降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0.41万元,同比下降48.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78.36万元,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锂电材料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的快速复苏和景气度持续提升,实现了全年销量和净利润的较高增长。锂电材料业务总销售量超10万吨,同比增长2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3.21万元,同比增长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079.83万元,同比增长39.10%。
报告期业绩同比下降原因主要如下:
1、非核心业务充电桩、储能、服装等亏损同比大幅增加,合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94.05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3,037.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175.75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2,142.93万元。充电桩业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6.84万元,亏损同比扩大5,959.87万元,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充电需求大幅下滑,导致业务萎缩,资产盈利能力下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892.00万元;服装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8.64万元,亏损同比扩大4,645.23万元。
2、本期,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主要为公司所属联营企业穗甬控股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龙江交通 601188.SH)计提减值准备38,710.82万元导致其当期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使得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穗甬控股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大幅下降,确认投资收益-7,230.97万元。
3、期内公司陆续处置所持金融资产,导致期内相关权益带来的现金分红同比下降4,188.5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收购LG化学旗下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2021年2月1日完成了本次收购的中国大陆交割,具体资产交割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公司将北京乐金100%股权、南京乐金LCD偏光片业务、广州乐金LCD偏光片业务、原LG化学持有的LCD偏光片资产以及LCD偏光片业务有关知识产权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之一的杉金光电(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LCD偏光片业务有关知识产权的变更登记程序尚在进行中;台湾乐金LCD偏光片业务的交割工作持续推进中;中国大陆交割完成后的相关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
(一) 锂电材料业务
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均大幅下滑,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下半年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快速复苏。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公司凭借领先的产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把握市场机遇,锂电材料业务实现了销量和利润的较高增长。报告期内,锂电材料业务总销售量超10万吨,同比增长21.05%;主营业务收入691,552.47万元,同比增长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3.21万元,同比增长9.17%。
正极业务
(下转D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