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04-06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股、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亿伍仟万元整),扣除剩余承销费(含保荐费)及上市辅导费人民币98,750,000.00元(承销费和保荐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1,750,000.00元,发行前公司已预付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1,25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存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01566400059008888账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542,167.69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2,707,832.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25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要求,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9,319,067.69元应计入当期损益。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250,00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107,973,1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101,750,000.00元、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6,223,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2,026,900.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资金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期初”),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38,083,563.35元。

  2、截至期初,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1,287,223,984.80元。

  3、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30,742,830.80元。

  4、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47,462,182.65元。

  (三)2020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22,877.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38,706,440.35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超募资金及利息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1,287,223,984.80元。

  3、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378,567.0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31,121,397.89元。

  4、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转出募集资金本金27,688,559.65元及利息19,529,313.09元,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转出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8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文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简称“酷动数码”)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7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本期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68.8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 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