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提交的辞呈。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连任时间即将届满,为保持公司治理持续合规,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冯根福先生辞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朱圣琴女士辞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避免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的辞任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任自新任独立董事正式履职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经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冯根福先生和朱圣琴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林煊监事、赵明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2名(艾波监事、赵丽君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林煊女士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五)《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A股年报和H股年报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业绩公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0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0年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洗钱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十四)《关于<公司2021年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和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61,917,310.24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本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908,760,548.88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8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本次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在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普华永道中天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量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4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4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丹,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进展,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至2017年及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审计机构,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丹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进展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丹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进展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0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 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1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罗兵咸永道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拟聘任的2021年审计机构,不存在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IESBA)颁布的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下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预计2021年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5万元(其中境内、外年报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审阅费用增长约6.5%。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在过往服务期间内,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上述机构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根据对拟聘机构的综合评价,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
(三)董事会对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