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董事、总经理陆晓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曹寅超先生,监事会主席王伟杰先生,总工程师陆忠泉先生,股东嘉善合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上海璀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璀盛”),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派发的股票股利。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注2、注3、注4系孙志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注3:本次减持前,褚晨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年1月8日孙志华先生与褚晨剑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孙志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900,000股协议转让给褚晨剑先生,2021年2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褚晨剑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