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程序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2020年度工作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保持守法依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运作程序规范、合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监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监事2020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8、审议《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关于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72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987,9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基集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电基集成、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738,253.52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187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从宁波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403.21万、于2020年11月5日从浦发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2,681.58万元、于2020年11月5日从中信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1,848.98万元,共计4,933.77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9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2.92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投资理财外,公司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存入定期存款,年化利率2.25%;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存入大额存单200292期,年化利率3.05%,均尚未到期。剩余未使用的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新洁能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洁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届时适用的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女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衡从业人员总数1143人,其中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注册会计师中,19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2019年年报审计公司5,000多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4家,收费总额6,489.70万元, “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115家,收费总额1,698.7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游世秋
游世秋先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0月份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南京港、荣安地产。
(2)质量控制复核人:虞丽新
虞丽新女士,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游世秋、杨贤武
游世秋先生,见上述“项目合伙人”信息介绍。
杨贤武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荣安地产。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5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将以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且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机构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六)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或者授权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4.07%。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相关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三、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0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5元(含税),预计送红股40,48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41,998,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送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以及送股数量。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MOSFET、IGBT等半导体芯片和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及销售,销售的产品按照是否封装可以分为芯片和功率器件。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公司在沟槽型功率MOSFET、超结功率MOSFET、屏蔽栅功率MOSFET以及IGBT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的产品先进且系列齐全,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装备制造、物联网、5G、光伏新能源等领域。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为Fabless模式,并向封装测试环节延伸产业链,芯片主要由公司设计方案后交由芯片代工企业进行生产,功率器件主要由公司委托外部封装测试企业对芯片进行封装测试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基集成新建并持续扩充完善先进封测产线,目前已实现部分芯片自主封测并形成特色产品。
(3)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大类下“397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分立器件行业是半导体产业中一个重要分支。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分立器件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半导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维持在22%-25%之间。
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半导体分立器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带动中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加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半导体功率器件几乎用于所有的电子制造业,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等电子产业。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装备制造、物联网、5G、光伏新能源等新兴应用领域逐渐成为半导体功率器件的重要应用市场,从而推动其需求增长。
根据英飞凌测算,2019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约为454亿美元,Omidia预计至2024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524亿美元,年化增速为5.3%。目前中国占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需求比例约三分之一,是全球主要的消费大国。据IHS Markit数据显示,未来中国功率半导体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2021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59亿美元。
功率半导体包括功率IC与功率器件。根据WSTS数据,预计2020年全球功率器件市场规模在236亿美元,2021年预计将同比增长7%达到253亿美元。从细分产品来看,MOSFET在功率器件细分市场占比超过30%,是功率器件细分领域中规模最大的市场;据Yole预测,2016年-2022年IGBT市场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11.66%,是细分领域中发展速度最快的市场。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之一,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排行榜中,公司连续四年名列“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公司基于全球半导体功率器件先进理论技术开发领先产品,是国内率先掌握超结理论技术,并量产屏蔽栅功率MOSFET及超结功率MOSFET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在12英寸工艺平台实现沟槽型MOSFET、屏蔽栅MOSFET量产的企业。同时,公司是国内最早同时拥有沟槽型功率MOSFET、超结功率MOSFET、屏蔽栅功率MOSFET及IGBT四大产品平台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电压已经覆盖了12V~1350V的全系列产品、达1300余种,为国内MOSFET等功率器件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的本土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95,498.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6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5,333.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5.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3,478.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82%。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面对疫情的影响、半导体国产替代的加快、新兴应用的兴起,公司利用自身综合优势,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与开发重点客户,持续优化市场、客户与产品结构,促进了销售规模的扩大与毛利率的提升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将本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3,491,923.98元调整至“合同负债”3,090,198.21元和其他流动负债401,725.77元进行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23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 特别决议议案:6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23号新洁能公司主楼3楼
六、 其他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23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3,924,139.3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2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1,998,000.00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200,000股,本次送股40,480,000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41,68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送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以及送股数量。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也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周五)下午14:00-15:3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 会议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 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info@ncepower.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14:00-15:30在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袁正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肖东戈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info@ncepower.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9日(星期五)14:00-15:30登陆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