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1-03-27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9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问泽鸿先生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由于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问泽鸿先生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问泽鸿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问泽鸿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