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14名。其中,于春玲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刘冲董事、王立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李晓鹏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测算,本行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为人民币140.12亿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2020年计息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计息天数为366天,按照票面股息率4.80%计算,共计人民币16.80亿元(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2020年年报及摘要(A股)、2020年年报及业绩公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0年A股年报、年报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股年报摘要亦登载于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行2020年H股年报、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八、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九、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及2021年风险偏好设定建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层调整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及重点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二级资本债券。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按照内地、香港两地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全权处理与筹备、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吴高连监事召集会议,并主持第一、二项议题。经会议表决卢鸿先生担任本行监事长后,会议由卢鸿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9人,吴俊豪监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吴高连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卢鸿监事在表决中回避。
监事会同意选举卢鸿先生担任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卢鸿先生的监事长职务自监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增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卢鸿监事在表决中回避。
监事会同意增补卢鸿先生为本行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卢鸿先生的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自监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确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喆、乔志敏监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0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通报,并向本行股东大会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2020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向全体监事通报,并向本行股东大会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通报,并向本行股东大会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2020年年报及摘要(A股)、2020年年报及业绩公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本行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十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方案无异议。
十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360034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1、光大优2、光大优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313,000.00万元(已于2020年6月29日发放106,000.00万元,2020年8月11日发放39,000.00万元,尚未发放股息168,000.00万元)。
● 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0元(税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股息,并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以2020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3,612,009.42万元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2020年末,本行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额为人民币2,624,456.36万元,已达到本行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可不再计提。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749,229.96万元。
3、向本行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13,000.00万元(已于2020年6月29日发放106,000.00万元,2020年8月11日发放39,000.00万元,尚未发放股息168,000.00万元)。
4、向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0元(税前)。以本行截至2020年末已发行股份5,403,190.90万股计算,现金股息总额共计人民币1,134,670.09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30.00%。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股息,并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