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意到个别媒体的报道,涉及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引用浙商基金财务数据的事项。同时,本公司也注意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基金”)在其官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核实,本公司2019年年报公布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浙商基金201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两者报告出具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因本公司2019年年报公布时间早于浙商基金201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间,本公司2019年按浙商基金提供的财务报表净利润(含其他综合收益)及本公司持股比例25%计提权益法投资收益。在本公司2019年年报公布后,浙商基金于2020年4月24日提供了经审计财务报告,其报告显示,净利润(含其他综合收益)较前期提供给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减少了168.24万元,按照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影响金额为42.06万元,占本公司当期净利润0.026%,影响极小。经与本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确认,本公司将该影响计入2020年度当期。浙商基金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为82.09万元,经上述调整后,浙商基金2020年度净利润为-86.16万元,本公司依据调整后浙商基金净利润-86.16万元及本公司持股比例25%计提权益法投资收益-21.54万元。
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对浙商基金持有的长期投资期末余额为2,314.06万元,浙商基金提供的财务报表2020年末净资产为9,256.23万元,本公司长期投资期末余额与享有的浙商基金净资产的25%份额一致,并按相关要求在2020年年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相关披露。
本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有关浙商基金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分别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净利润的调整主要为本公司年报披露与浙商基金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性差异影响,不存在错误引用的情形。
截至2021年3月19日,浙商基金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尚未最终确定,其最终财务数据以浙商基金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