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1-13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开贤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业”)《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瑞业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1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0%)。详见2020年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瑞业《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瑞业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减持价格区间为7.52元/股至7.55元/股。瑞业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
2016年4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及其一致行动人颜素贞、吴森杰、吴森岳、瑞业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报告书披露至今,仅瑞业减持11,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未有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情况与瑞业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瑞业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瑞业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瑞业出具的《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