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的公告 2021-03-20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3月19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2021年4月12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3月19日,海航基础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为依法推进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重整工作,推动机场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各方权益,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场板块概况

  机场板块是指由海航集团控股并经营管理的、从事客运、货运为主的境内外机场,以及由机场业务延伸发展出的仓储物流、商务贸易、旅客服务、酒店餐饮等临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业务。除机场运营、临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外,机场板块企业的业务范围还涉及基础设施投资、少量地产投资开发业务、物业服务等空港相关业务。

  截至2020年底,机场板块从业人员1.6万人。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战略投资者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需要随时中/终止、或继续战略投资者招募。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二)战略投资者资格条件

  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2.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为国有控股企业,并应取得其国资监管机构或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授权。优先选择总部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意向战略投资者。

  3.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较好的财务实力、优秀的现代企业治理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理念。

  4.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5. 意向战略投资者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战略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实质性运营企业。联合体中须有一个意向战略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6. 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的承诺条件

  意向战略投资者的投资应承诺如下条件:

  1.取得机场板块的重整投资人资格、成为控股股东之后,带领机场板块企业依法履行对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东责任。

  2. 确保重整后的机场板块长期保持国有控股地位不变,未经地方政府许可,不得擅自向其他第三方转让股权。重整后的机场板块总部的注册地和运营地应设在海南省。

  3.意向战略投资者须承诺,按照海南省就未来机场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建设管理的统一规划及安排等相关要求予以落实和配合。重整后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 本重整项目不进行意向投资者自行开展的专项尽职调查和评估工作,意向投资者可参照管理人提供的已有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

  5. 意向战略投资者认可并同意机场板块的破产重整程序,愿意配合并支持破产重整工作。

  6. 意向战略投资者认可并同意保持机场板块现有机场运营管理业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运营体制机制。

  7. 意向战略投资人如违背上述承诺,则需无条件以名义对价将其持有的重整项目股权转让给海南省政府指定的主体承接。

  三、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2021年4月12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ying.li15@hnair.com。

  如果意向战略投资者在2021年4月12日之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新海航大厦

  (2)联系人:李颖、陈焕智

  (3)联系电话:13807667011、13518870909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战略投资者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意向投资者其国资监管机构或所在地地方政府的书面授权。

  (5)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果有);

  (6)同意对知悉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战略投资者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战略投资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材料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在《保密协议》签署当天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交至管理人处,只有签署了《保密协议》和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者方可参与下一阶段的战投招募工作。

  (三)提交投资方案

  合格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于2021年4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结构、拟持股主体、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如果在2021年4月19日之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决定是否与该意向战略投资者启动谈判。

  (四)遴选和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根据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审查以及与意向战投的商业谈判或协商,确定最终的重整战略投资者。最终的战略投资者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安排尽快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战略投资者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五)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战略投资者,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战略投资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战略投资者招募。”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