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20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0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长杨效东先生所作《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贺大林先生、张天西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1,631.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462.4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56%、124.9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详细财务数据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53,550,462.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55,046.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5,511,978.43元,扣除2020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11,822,129.82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1,885,265.0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1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773.32万元。以上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时,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现金分红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1,631.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462.4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56%、124.9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53,550,462.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55,046.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5,511,978.43元,扣除2020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11,822,129.82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1,885,265.0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1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773.3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团队及其审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聘请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116,247.33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注:①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55,116,247.33元,其中本期计提额58,355,884.93元,本期转回或转销额3,239,637.60元。

  ②因并购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浦北县新科药品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购时点被并购公司账面存货跌价准备与坏账准备的余额列示于本期计提额-其他。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86,705.01元。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269,256.26元,本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444,868.8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4,582,868.16元。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46,369,179.92元。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期转销或转回应收款项970,381.34元,本期核销应收款项7,483.7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余额222,924,929.20元。

  3、长期股权投资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系2017年出资600万元投资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占其25%股权)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综合考虑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出资年份至今的经营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意见,2019年对投资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核销资产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账龄过长的部分应收款项、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切换等原因导致报废的存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7,483.72元,核销存货444,868.80元。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8,355,884.93元、转回或转销资产3,239,637.60元,核销资产452,352.52元,上述事项共计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55,116,247.3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度相关事项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概述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有效期一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融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由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融资、借款、提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授权不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医药”)、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源药业”)、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商业保理”)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日照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医疗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青岛医药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裕源药业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西安商业保理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湖北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2020年末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公司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及担保需求,对子公司的日常担保额度做合理预计并提交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担保额度滚动有效,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担保,不再履行审批程序。截至2020年末,审批担保额度合计7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三、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富阳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杨效东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成立日期: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营业务:大容量注射剂、冲洗剂、原料药(羟乙基淀粉130/0.4、艾考糊精)生产、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纸箱、纸制品加工、销售;食品、饮料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7,225.12万元,净资产25,117.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587.5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8,889.93万元,利润总额4,134.13万元,净利润2,909.4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1,475.35万元,净资产26,145.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29.8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2,797.64万元,利润总额1,047.79万元,净利润1,028.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日

  主营业务: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丁基胶塞、铝塑盖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异型塑胶制品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模具加工,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和销售:卫生用品(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纺织品、普通劳保用品、化妆品、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4,552.63万元,净资产26,205.1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347.5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4,321.17万元,利润总额465.88万元,净利润360.9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8,781.88万元,净资产29,226.2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679.4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4,184.42万元,利润总额3,469.81万元,净利润3,021.1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12号楼4层、8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服务;棉、麻销售;豆及薯类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22.21万元,净资产-1,983.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705.4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3,259.09万元,利润总额161.04万元,净利润118.3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4,132.97万元,净资产-1,108.6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241.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2,312.51万元,利润总额1,167.45万元,净利润874.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浦北县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4,94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

  主营业务: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销售;多层共挤膜输液用袋、聚丙烯输液瓶、易折式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的生产、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2,561.58万元,净资产8,835.5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627.6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3,311.49万元,利润总额2,519.05万元,净利润2,113.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9,960.62万元,净资产9,138.7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7,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408.7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8,535.25万元,利润总额2,850.34万元,净利润2,598.5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五)被担保人名称: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001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2号楼9层905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主营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资产评估;供应链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2019年度成立,当年度无实际业务发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18.96万元,净资产10,084.8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0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34.79万元,利润总额89.48万元,净利润84.8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六)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孝感市高新开发区孝感大道同济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主营业务:凭药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和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兼零售;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化妆品、消毒用品的生产和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2,318.28万元,净资产17,243.8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4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74.4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1,562.10万元,利润总额1,300.53万元,净利润1,159.5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58.65万元,净资产16,912.3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46.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9,359.08万元,利润总额795.22万元,净利润719.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60.29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持有其39.705%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担保的基本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本次担保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底,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9%,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88%。若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73,000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1.34%,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1.3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董事会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等六家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其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同时,由于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29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持有其39.70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未对本次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原因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是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述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业”)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为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7人,注册会计师853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3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全所从业人员2864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谭正嘉,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恒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宾,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华仁药业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净资产39,050.98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633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6,445.6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1,109,234.66 万元。

  (四)执业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谭正嘉,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恒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宾,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华仁药业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杨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20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威海广泰、澳柯玛、海利尔、华仁药业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2016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中兴华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谭正嘉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宾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聪、王永昌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3. 股东登记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350110,投票简称:华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期限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4月8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5:00-17:00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一、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本次说明会:

  1、“华仁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 (1) 通过微信搜索“华仁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陆“华仁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2、中证网

  投资者可登陆“中证网(http://www.cs.com.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效东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聪女士、财务总监韩莉萍女士、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保荐代表人李靖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永昌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3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