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1-03-20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拍卖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于2021年 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及公司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鑫利丰拍卖”)对公司一批清算评估价值为128,170.80万元的质押存货进行了公开拍卖。在2021年3月9日进行的公开拍卖中,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应价而流拍,公司及管理人于2021年 3月12日再次委托鑫利丰拍卖对此批质押存货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拍卖依据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

  公司剥离低效资产的程序依据《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变价的财产,以不低于账面值、评估报告或者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确定的清算状态下的评估价值或者分析价值作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拍卖未能成交的,管理人通知拍卖机构降低保留价再次拍卖,降价幅度不超过保留价的20%。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降价拍卖或者报告郴州中院备案后采取公开变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变价。

  三、拍卖情况

  鑫利丰拍卖于 2021年3月18日10时00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开标室对公司质押存货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在3月9日进行的第一次拍卖中,拍卖标的经过两次竞价因无人应价而流拍。本次拍卖在上一次拍卖第二次竞价的保留价基础上降价20%作为起拍保留价,即起拍保留价为82,029.31万元。本次拍卖第一次竞价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应价,鑫利丰拍卖公司按拍卖规则现场调低保留价20%,在规定时间内仍无竞买人应价,本次拍卖流拍。

  四、后续安排

  公司及管理人已发函质押债权人,书面征询各质押债权人关于质押存货处置的相关意见,如各质押债权人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有意向通过变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受让质押存货,应于2021年3月23日12时前书面回复公司及管理人。如2021年3月23日12时前,各质押债权人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未能向公司及管理人书面复函承诺受让质押存货或未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受让方案,且公司及管理人在此期间亦未寻找到意向购买方,公司将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再次发出金贵银业质押存货第三次拍卖的公告,继续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质押存货。如有第三方承诺受让质押存货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受让方案的,公司及管理人将报告郴州市中院备案后采取公开变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变价。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后续质押存货处置的方式暂未确定,质押存货的价值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根据重整计划,质押存货资产拍卖价款将用于优先清偿质押债权人,剩余债权管理人及公司将按重整计划,以现金和股票的方式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因此,质押存货处置成交价太低可能对公司的权益核算有一定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3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1年3月18日10时至2021年3月1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公司的21,683,000股股份。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主要内容

  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一融颐6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竞买人代码:T7541)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 “ST金贵(证券代码:002716,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21,683,000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 53,752,157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需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应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缴纳尾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中院,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153,940,110股减少为132,257,110股,持股比例将由6.96%下降至5.98%。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曹永贵先生的股权变动情况,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3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贵银业”)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之控股子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郴州资产”)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分别为24,212,512股、5,809,375股,占公司总股本分别为1.10%、0.26%。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资产占金贵银业总股本的8.29%(包括控股子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财信郴州资产占金贵银业总股本的5.24%。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