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03-20

  公司代码:601005                      公司简称:重庆钢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截至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86亿元。由于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板材、线材、棒材、钢坯、薄板带;生产、销售煤化工制品及水渣等。公司主要生产线有:4100mm宽厚板生产线、2700mm中厚板生产线、1780mm热轧薄板生产线、高速线材、棒材生产线。

  公司产品应用于机械、建筑、工程、汽车、摩托车、造船、海洋石油、气瓶、锅炉、输油及输气管道等行业。公司生产的船体结构用钢、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另有4个产品荣获“重庆名牌” 称号。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重庆市著名商标、重庆市质量效益型企业、重庆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融入中国宝武的重庆钢铁正以崭新的姿态向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定前行,致力打造千万吨级钢铁企业,建设“美丽重钢,山水重钢”,成为中国西南地区钢铁业引领者。公司积极贯彻“提规模、调结构、降成本”的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管理极致、消耗极限,全面对标找差、狠抓降本增效”的工作主基调,秉持“一切成本皆可降”的理念,以极致的高效率、极致的低成本为抓手,聚焦“规模+成本”、“效率+效益”, 全力推进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各项改革发展工作落地,筑牢发展根基,推进超千万吨钢铁企业建设,向着发展目标稳步前行。

  2.2 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面临铁矿石等原料成本高企、环保压力巨大、国际竞争加剧、市场动荡等风险,国内钢铁市场呈现宽幅震荡、波动上行格局。

  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数据,2020年全国生铁、粗钢产量分别为88,752万吨和106,47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3%和7.0%;钢材产量为132,489万吨,同比增长10.0%;累计出口钢材5,367万吨,同比下降16.5%;累计进口钢材2,023万吨,同比增长64.4%;中国钢材价格指数月平均值105.57点,同比下降2.2%;全国累计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117,010万吨,同比增长9.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7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利润2,074亿元,同比增长6.6%。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铁、钢、商品坯材产量分别为637.84万吨、711.55万吨、677.7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39%、5.83%、5.45%,铁、钢、商品坯材产量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商品坯材销量682.56万吨,同比增长4.89%;实现营业收入244.9亿元,同比增长4.31%;实现利润总额6.24亿元,同比下降 29.88%。

  1.1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模式变化,销售运费减少。

  2)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汇兑收益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预收款项增加。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融资增加。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20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6.24亿元,同比降低29.88%,主要原因是:钢材销售价格3,464元/吨,同比增加0.20%,同时产品结构影响,商品坯材增利1.33亿元;商品坯材销售数量682.56万吨,同比增长4.89%,增利0.44亿元;公司持续推进成本削减计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改善,各类消耗明显降低,工序降本增利2.77亿元;矿石、废钢价格上涨,煤炭价格下降品迭后,减利3.37亿元;产线升级改造,固定资产减值,减利3.85亿元。

  2020年,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243.49亿元,同比增长4.19%。其中:商品坯材产品销售收入235.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75亿元。一是销售商品坯材682.56万吨,同比增长4.89%,增加销售收入9.42亿元;二是钢材销售价格3,464元/吨,同比增加0.20%,同时产品结构影响,增加销售收入1.33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表:

  

  商品坯材销售价格表:

  

  商品坯材销售量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710,296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4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35,082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2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622,376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6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685,747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44%。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4)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1.2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千元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注1: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5,141千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88,424千元)的货币资金所有权受到限制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

  注2: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质押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43,233千元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贴现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0,000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取得短期借款)。

  注3: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87,609千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928,087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42,304千元(2019年12月31日:无)的机械设备抵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注4: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27,708千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392,114千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该土地使用权于本年的摊销额为人民币27,459千元(2019年:人民币62,213千元)。

  2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2.1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作为中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政策红利下中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钢铁行业高供给满足了新发展时期产生的新需求,但钢铁行业仍面临铁矿石等原料成本高企、环保压力巨大、国际竞争加剧、市场动荡等风险。

  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球经济回暖叠加进口关税调整,钢材进出口或将两旺;置换产能标准趋严将有效调控行业布局,原料成本抬升对市场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钢铁市场或将继续呈现宽幅震荡格局,钢材均价将有所上移。

  2021年超低排放改造的深入推进,将使得更多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助力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2020年12月16日,工信部就《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版的产能置换办法是对原版本的健全和完善,通过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将有利于化解行业的过剩产能,优化产能的区域布局,有效调控钢铁业产能发展。未来钢铁行业通过兼并重组,打破“小、散、弱”的现状,打造不同层级的优势企业集团,构建分工协作、有效竞争、共同发展的创新格局,提高产业集中度,进而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化,推动实现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2.2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融入中国宝武大家庭,开启新发展征程。站在新历史起点,公司开始绿色制造、智慧制造的谋篇布局,启动新一轮发展规划,打造超千万吨高质量绿色智造钢铁企业,建设“美丽重钢,山水重钢”,致力于成为中国西南地区钢铁业引领者,向着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定前行。

  公司地处西南重镇,紧邻长江,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以重庆为依托,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努力成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体系高效、生产技术领先、规模效益显著,成本领先,低碳环保,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能力强,中国西南地区综合实力第一、具有市场主导地位的超千万吨钢铁企业。十四五规划启航之际,公司以规模提升谋求极致效益,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以科技创新打造智慧工厂,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竭力实现超千万吨钢铁企业发展目标。

  2.3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围绕年产钢1000万吨目标,按照“提规模、调结构、降成本”生产经营方针,坚持“全面对标找差、狠抓降本增效,推进规划落地、实现规模效益”工作主基调,聚焦“规模+成本”,追求“极致+高效”,充分挖掘体制机制优势,依靠精准激励引燃全员活力,打造“超千万吨高质量绿色智造钢企”。

  2021年度,公司计划实现产量:生铁850万吨、钢1000万吨、商品坯材958万吨,实现销售量:商品坯材95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不含税)。

  围绕2021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1.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率。

  2.精心组织生产,迈入千万吨级钢铁企业。

  3.提升营销能力,建立区域市场主导力。

  4.提升采购竞争力,建立高效供应链。

  5.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建设绿色工厂。

  6.高效推进智慧制造,为高质量发展提拱支撑。

  7.抓好人才工程建设,释放员工活力。

  2.4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控制仍面临较大挑战,全球经济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中美关系仍扑朔迷离,国内疫情反复等不确定性因素始终存在,钢铁行业发展的变数也较大。

  (2)钢铁行业为强周期行业,国内外形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3)新环保法、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的实施,钢铁行业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

  (4)钢材价格仍将呈现宽幅震荡格局,或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5)原材料价格水平仍存在高位水平波动的可能,或将加大公司成本压力。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方披露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联营企业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了关联方的判断以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按照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2)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作为该组合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不再以“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作为判断条件。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了对交易是否构成企业合并的认定,按照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执行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0年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文件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借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履行减排义务)的,按照所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使用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履约的,不作账务处理。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内,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837,610千元,自独立第三方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千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取得了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日确定为7月30日。本集团确定本次交易的收购日为2020年7月30日,自2020年7月30日起将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 根据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作出的有关披露

  1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尽董事会所知,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2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规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守则。经具体咨询后,本公司董事均确认彼等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年有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的准则。

  3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2)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截至2020年3月6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967,061.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截至2020年3月12日收盘,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7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65元/股,成交均价人民币1.69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4,333,5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已达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4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网上竞拍购买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参与竞拍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千信集团”)持有的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千信能源”)100%股权,并授权管理层按相关程序及法律法规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与千信集团于2020年7月15日,在重庆市长寿区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自公司与千信集团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2020年7月1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参与网上竞拍购买重庆千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0年7月30日,千信能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12月3日,千信能源更名为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合并层面形成公司商誉2.95亿元。

  5 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即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张朔共,辛清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批准前已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

  6 权益或淡仓

  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的定义)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本存置的登记册中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规定被假设或视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7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发行新股予现有股东之优先认购股权条款。

  8 H股公众持股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在董事会知悉资料范围内,本公司拥有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9 流通市值

  基于可知悉的公司资料,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H股流通市值【H股流通股本×H股收盘价(港币0.79元)】约为港币4.25亿元,A股流通市值【A股流通股本×A股收盘价(人民币1.48元)】约为人民币124.03亿元。

  10 末期股息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已载列于《公司章程》内,当中对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政策调整等都作出详细规定。当决定利润分配(包括支付股利)及分配比例时,公司将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充分重视、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为大原则,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而拟订,再交由股东大会审批。详情请参考《公司章程》内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没有任何预定的股利分配比例或分配比率,股利之派付及金额将由董事会按上述酌情决定。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截至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86亿元。由于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建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委托出席1名,宋德安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周平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公司总裁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截至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86亿元。由于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建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度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2021年度计划预算的议案

  2021年公司计划产铁850万吨、产钢1000万吨、商品坯材958万吨,商品坯材958万吨,营业收入人民币345亿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1年对外捐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2021至2023年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建荣、宋德安、张文学、周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第(二)、(三)、(四)、(六)、(十)、(十一)、(十四)、(十五)项议案及《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吴小平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2名,许旭东监事、王存璘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委托吴小平主席、周亚平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截至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86亿元。由于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的薪酬设计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1年度计划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允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关联监事王存璘、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2021至2023年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

  监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2021至2023年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借助中国宝武的品牌、优势、渠道、资源,有利于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金额上限,乃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吴小平、王存璘、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董事会会议的合规性

  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509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经测试,2020年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447万元,已计提27,260万元,本期核销147万元,本期补提跌价准备1,33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为推进1000万吨级钢铁基地建设,2020年公司对所有生产环节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清理因替换需要报废的设备及配套设施,根据既往报废固定资产交易记录及废钢回收价格,按拟报废设备净值的10%预估可回收金额、拟报废房屋构筑物零收益为原则,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计提了37,175万元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8,50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09万元。

  公司将加强资产管理,加快不可用备件及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简称“安永华明成都分所”)承办。安永华明成都分所于2007年2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成都分所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9号香格里拉中心1706室。安永华明成都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 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安永华明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艾维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化工、汽车、医药、能源等。艾维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乔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电信、汽车、医药、物流等。乔春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汽车、医药、能源等。王丹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0年度整合审计工作,整合审计时间充分,安排合理,整合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经验丰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24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70万元,共计人民币310万元(不含税)。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情认可意见

  (1)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2)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1)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与公司的业务约定完成了2020年度整合审计工作。

  (2)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