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3-20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情况

  2020年4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委托证券投资除外);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180,755万元,净资产746,647万元,2020年度实现收入86,134万元,利润总额61,843万元,净利润47,940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相关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披露日,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2000万元,存款余额9,489,214.07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我们认可该事项,并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独立董事:于太祥、张巍、宋东升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