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2021-03-20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9:30-10:35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ebbank.com。本行将于2020年度业绩发布会(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行拟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行2020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行拟于2021年3月29日9:30-10:35召开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9:30-10:35

  (二)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直播

  (三) 网络直播地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鹏,执行董事、副行长姚仲友,执行董事、副行长曲亮,董事会秘书李嘉焱,副行长齐晔,副行长杨兵兵。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9日9:30-10:35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发布会,本行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及时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4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ebbank.com。本行将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86-10-63636388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3月30日起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发布会的相关视频。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述交易风险

  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本行同意为关联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发)核定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串用为债券投资、债券承销和债券包销额度时担保方式可为信用方式。本次关联交易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同意为中远海发核定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串用为债券投资、债券承销和债券包销额度时担保方式可为信用方式,本次关联交易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行董事刘冲兼任中远海发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远海发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远海发前身为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116.08亿元,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发以船舶租赁、集装箱制造、销售与租赁、其他产业租赁等为主营业务,是一个综合性航运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20年9月末,中远海发总资产1466.24亿元,总负债1215.13亿元,所有者权益251.1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7.47亿元,净利润16.72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本行对中远海发提供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本行为中远海发核定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串用为债券投资、债券承销和债券包销额度时担保方式可为信用方式。

  本行将按照对客户授信的一般商业条款与中远海发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下,应报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不需要经本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本行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阅,事先了解了相关内容,同意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独立董事:

  李引泉     徐洪才     冯  仑    王立国     邵瑞庆    洪永淼

  附件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的《关于本行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的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笔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该笔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依法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

  李引泉     徐洪才     冯  仑    王立国     邵瑞庆    洪永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