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03-19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03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03月12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时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融资情况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融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监事会认为:根据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采取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融资方式具有快速、成本低的优势,符合公司融资惯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满足企业实际经营需求。该次授信额度申请不存在企业资产违规担保抵押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实际融资情况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万元,2020年8月10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54,200.00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万元),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10112】结构性存款(181天)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9月14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辰欣药业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存储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5、本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产品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3、产品认购金额:5000.00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1年03月17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09月14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存款期限:181天

  9、收益分配方式:支取时还本付息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2021.03.11--2021.03.15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中直接划付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无

  18、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03月15日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六)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9月14日,产品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渤海银行【 WBS210112】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9668)济宁分行;

  上述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19年及2020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27%,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2,905.24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1.90%。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浮动收益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03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03月12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时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融资情况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融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