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1-03-13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已于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为更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在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1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5,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7,8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8,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新港热电”,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常安能源”,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热电”,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铂瑞能源”,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遂昌汇金”,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金环保”,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茂圣源”。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24414540E

  成立日期:2000-1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化工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供应;供热、供水(不含饮用水)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灰渣、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公路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港热电100%股权。

  新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剑锋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

  成立日期:2014-01-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常安能源100%股权。

  常安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斐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277007

  成立日期:2014-05-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溧城镇腾飞路99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发电电力业务,蒸汽、热水生产,热能转换副产品销售,热电技术咨询,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热电100%股权。

  江苏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仁军

  注册资本:31,769.230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609587987

  成立日期:2013-01-1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路15号3层355室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总承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环境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工程、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能源85%股权。

  铂瑞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五)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73993054X

  成立日期:2011-05-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锑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生产、销售电解铜、电解锡、精锡、焊锡、铅锑合金锭、黄镍、镍铁、贵金属和稀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遂昌汇金80%股权。

  遂昌汇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六)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MA2E0HWH25

  成立日期:2018-11-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遂昌汇金持有遂昌汇金100%股权,公司通过遂昌汇金间接持有汇金环保85%股权。

  汇金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七)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1751781610D

  成立日期:2003-7-2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扶丰街6号

  经营范围:热力发电;杨、柳木材收购、加工、销售;污水处理;电器机械设备及器材制造、销售;木浆研发、生产、销售;供热;供热信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纸制造;纸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中茂圣源100%股权。

  中茂圣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1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5,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7,8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8,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董事会会议披露的担保事项在内,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02,7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69,80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149,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担保83,9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70,647.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1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二级子公司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瑞义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铂瑞义乌向银行申请的50,000.00万元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年。前述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内容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仁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1KX4Y

  成立日期:2016-07-0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899号

  经营范围:蒸汽、冷气供应;火力发电;煤渣、煤灰销售;电力工程、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货物进出口。

  2、铂瑞义乌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瑞能源”)85%股权,铂瑞能源持有铂瑞义乌99%股权,公司通过铂瑞能源间接持有铂瑞义乌84.15%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铂瑞义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铂瑞义乌为公司一级子公司铂瑞能源持有99%股权的控股子公司,铂瑞义乌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为方便铂瑞义乌向银行申请项目建设贷款而提供本次担保,所借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我们同意为铂瑞义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事项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二级子公司铂瑞义乌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较大,获得本次担保有利于铂瑞义乌筹措资金,优化融资结构,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董事会会议披露的担保事项在内,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02,7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69,80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149,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担保83,9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70,647.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16

  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3月2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79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1年3月24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79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胡斌、金海

  3、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79号

  6、邮政邮编:311413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1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5,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二级子公司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瑞义乌”)提供50,000.00万元担保,主要是为铂瑞义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项目贷款而提供担保,目前铂瑞义乌项目建设符合预期工程进度,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1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万娇女士、孙臻女士、张杰先生组成,万娇女士任主任委员;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洁女士(独立董事)、张杰先生、陈杭君先生(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林洁女士任主任委员;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林洁女士(独立董事)、万娇女士、陈杭君先生(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林洁女士任主任委员;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傅颀女士(独立董事)、陈翔先生、林洁女士(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傅颀女士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2020年12月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9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5,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7,8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8,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瑞义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99%股权的控股子公司,铂瑞义乌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为方便铂瑞义乌向银行申请项目建设贷款而提供本次担保,所借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我们同意为铂瑞义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事项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同意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同意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