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3-13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12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1,127,9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1,123,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7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7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吴锡盾先生、陶惠平先生、陈俊明先生、郑文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吴锡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吴锡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陶惠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隐惠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俊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陈俊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郑文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余超生先生、陈名芹先生、俞俊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余超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余超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名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陈名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俞俊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俞俊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林清泉先生、吴斯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林清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林清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吴斯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81,12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7,27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

  通过累积投票表决,吴斯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23层

  电话:021-5598 9888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意见

  德恒02G20160075-00009号

  致: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或者“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列席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本所见证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见证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口头证言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任何隐瞒、疏漏,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大会是否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及本所见证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见证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见证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见证意见中,仅为区别表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见证意见。

  3.本见证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见证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本所及见证律师同意将本见证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

  5.在本见证意见中,本所见证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根据《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登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有关天际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查阅天际股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3.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与现场会议召开情况;等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登记方法等,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15:00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锡盾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及其他事项与《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2.查验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3.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签到表;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全体股东电子名册核对股东身份信息;等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1,123,0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384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27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00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汇总表;2.监督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投票、计票;3.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决议;等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吴锡盾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6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吴锡盾先生得票数为7,274,004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陶惠平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陶惠平先生得票数为7,274,0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陈俊明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陈俊明先生得票数为7,274,0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郑文龙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郑文龙先生得票数为7,274,0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余超生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5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余超生先生得票数为7,274,003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陈名芹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陈名芹先生得票数为7,274,0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俞俊雄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俞俊雄先生得票数为7,274,0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林清泉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4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林清泉先生得票数为7,274,00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吴斯鹏先生得票数为:181,123,012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吴斯鹏先生得票数为7,274,000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27 %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法:1.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汇总表;2.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决议;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等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见证意见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本所负责人及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

  沈宏山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郑文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文龙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郑文龙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4-88118888

  传真:0754-88116816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

  电子邮箱:zwl@tonze.com

  郑文龙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简历:

  郑文龙,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助理经济师,大专学历。

  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行政总监,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文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4,986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

  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推选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组成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吴锡盾先生、陶惠平先生、陈俊明先生、郑文龙先生、余超生先生、陈名芹先生、俞俊雄先生共7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吴锡盾先生为董事长,余超生先生、陈名芹先生、俞俊雄先生分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聘任吴锡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惠平先生、郑文龙先生、何晓冰先生、王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聘任之日起三年;

  聘任郑文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之日起三年;

  聘任杨志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自聘任之日起三年。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林清泉先生、吴斯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晓雄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林清泉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部分董事、监事及副总经理调整、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陈树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离任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任期届满,郑海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调任公司其他职务。

  因任期届满,黄楚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任期届满,陈楚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离任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树平先生、陈楚光先生、郑海生先生、黄楚钦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吴锡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惠平先生、郑文龙先生、何晓冰先生、王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郑文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志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余超生、陈名芹、俞俊雄

  2021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晓雄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陈晓雄,男,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结构工程师,外勤事务部秘书;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外勤事务部秘书。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物流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陈晓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商议无异议,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临时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林清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选举林清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林清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简历:

  林清泉,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经理;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中共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

  林清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全体董事商议无异议,于 2021年3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临时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选举吴锡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吴锡盾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及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其召集人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吴锡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郑文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郑文龙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提请聘任陶惠平先生、郑文龙先生、王地先生、何晓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不违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志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志轩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桂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桂生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洪玮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玮芹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9、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变更申请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员变更等事项需向工商部门备案,董事会授权第三人具体办理公司本次工商备案信息变更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宜,该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有关决议、材料;签署、执行、修改递交给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决议与材料等。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吴锡盾,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助理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

  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嘉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天际健康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锡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858,335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惠平,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江苏新泰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艾利希尔新华(常熟)特殊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新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陶惠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929,076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明,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经济师。

  历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黄河支行行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行长助理。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俊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文龙,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助理经济师,大专学历。

  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行政总监,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文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4,986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超生先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12月至2010年3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年4月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现担任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超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名芹,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副教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研究助理,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担任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佳奇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名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俊雄,男,出生于195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主要从事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公司重组、改制与上市、并购等专业服务工作。曾任广州市兆钰佳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现任汕头市康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东莞中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和永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俊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晓冰,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NTC芯片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晓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4,989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地,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国际注册高级企业管理师。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制造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担任深圳天际云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4,986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志轩,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志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983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桂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法务专员,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桂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洪玮芹,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洪玮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