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3-10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7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于3月9日对前期披露的长安银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更正,本次新增长安银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为:新增1亿元违规担保发生额,违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仍为6亿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拟对前期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6亿元长安银行存单划转”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专项说明》进行更正。公司拟对2019年年报中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更正。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与围海控股确认,截止公告日,围海控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或处于筹划阶段等的重大事项。

  4、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浙江围海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高岸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整。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围海控股管理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的公告》。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破产管理人正在与潜在投资人进行商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已对前期披露的长安银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更正,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拟对前期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6亿元长安银行存单划转”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专项说明》进行更正。公司拟对2019年年报中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更正。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3、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2019年8月15日、 9月12日、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2020年1月3日、2月10日、3月9日、4 月8日、5月7日、6月8日、7月7日、7月20日、8月20日、9月18日、10月16日、11 月13日、12月11日、2021年1月8日、2月5日、3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根据最新查实情况,公司本次新增长安银行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为:新增1亿元违规担保发生额,违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仍为6亿元。

  5、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确认资金占用发生额22085万元,已归还3700万元,资金占用余额18385万元。

  6、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因新任董、监事无法进入上海千年履职,上海千年拒绝提供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知晓上海千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原因,且公司现任董监高持续采取措施希望实现管控无果,现经公司审慎判定,公司对上海千年失去控制,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千年将不作为围海股份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年股权可以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资产具有价值并予以管理。

  7、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案和违规担保借贷纠纷案,被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文举申请冻结银行账户共34个,累计被冻结金额约为 3,47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8%。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法院、申请人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9、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