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项目及协议关于项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 本次签订的协议内容将在协议生效后逐步实施,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快产能提升和技术创新,公司拟与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在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内投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为2.4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
(二)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对方名称: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三)隶属关系: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投资总额2.4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建设厂房和其它附属工程、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等。项目从事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做好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全部地块做好“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到乙方项目用地规划界限,项目地块的土地平整应在乙方开工建设前完成),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并保证生产需要用量。
(2)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认真落实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对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依法监督。
(3)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核准、环评、规划、土地、消防等相关手续。
(4)乙方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环保准入标准的,则无权享受甲方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5个月内完成前期建设相关手续,并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
(2)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高标准建设生产线,不能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方式。在节能减排、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不得低于10年,并向本溪满族自治县依法纳税。若有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并终止协议的执行,乙方全额无条件退回所享受优惠政策形成的全部收益。
(四)争议解决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可以充分利用当地优势,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提高目前的供应效率和产能配套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公司本次投资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稳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市场份额和规模优势,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促进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提示
1、若公司未能完成协议承诺事项(双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环保准入标准的),则无权享受甲方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本项目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存在因募集资金能否到位、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以及融资渠道是否畅通而产生的资金风险。
3、投资协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后方可实施。后续能否与投资项目所在地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以及能否按计划进行投资建设具有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1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1年3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刊登的公告。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3月23日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投票规则
1、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2、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肖舒月
八、其它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 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3”,投票简称为: “卡倍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