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发布了《东方航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工作的安排,公司现对会议地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9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H股股票代码00670,股票简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26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工作的安排,现将会议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迎宾七路60号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年2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变更会议地址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3月29日 北京时间下午 1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迎宾七路60号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会场距离人民广场15公里,距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6公里,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或驾车至会场(具体交通路线图请见附件2)。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东方航空关于监事变动的公告》《东方航空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和《东方航空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5-7、10-13;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6;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6。其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1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表决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7、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6、7、10、11、13;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4、5、6;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4、5、6。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之家北区A2栋5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30930/22330935。
3.联系传真:021-62686116。
4.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交通路线图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该大会委托授权书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委托授权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备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备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备注5):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备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同意”、“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4.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5.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6.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7. 在本议案栏目项下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视为对该议案下全部子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若股东对子议案的投票情况与其在本议案栏目项下的投票情况不同,以后者为准。
附件2:参会交通路线图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迎宾七路60号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地铁路线:
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下车,步行约8分钟抵达。
行车距离(供参考):
从人民广场到会场,驾车距离约15公里(约30分钟);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到会场,驾车距离约6公里(约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