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中显”)与本公司关联方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集团”)签署《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蚌埠中显参加华光集团的天然气集中采购业务,华光集团向蚌埠中显提供天然气供应结算服务。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蚌埠中显与华光集团就天然气集中采购供应事项签署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参会董事11名,关联董事张冲、谢军、陈勇、任红灿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蚌埠中显选择加入华光集团集中采购业务,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
2、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集中采购方式有利于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框架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蚌埠中显选择加入华光集团集中采购业务,由华光集团向蚌埠中显提供天然气集中采购供应结算服务,本次交易为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蚌埠中显以往天然气实际使用量,综合考虑现有生产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等因素,预计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华光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1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叁佰壹拾捌万圆整
公司注册地: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
经营范围:光电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玻璃制造及加工、新型建材的制造;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玻璃原料加工及销售;机械加工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物(不含煤炭)、有色金属矿物及相关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金融、证券及期货咨询);饲料、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燃气经营(不含存储、运输);锂离子电池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锂电池制造。
华光集团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9,60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6,44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63,16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7,54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68万元。
(二)关联关系
华光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勇先生现任华光集团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光集团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双方名称
购买方:蚌埠中显
供应方:华光集团
2、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作为一般原则,天然气供应价格应由购买方与供应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磋商后,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
购买方用气价格按照供应方与燃气公司达成的集中采购协议价格执行且应低于同期本地天然气市场价格。
供应方收取的天然气采购价格将不高于供应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相同天然气采购的价格。
购买方采购的天然气价格将不高于购买方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类或相同天然气所支付的价格。
(2)月供用气量及结算时间
购买方使用天然气的数量以每月抄表,购买方与供应方双方签字进行确认。除非提前通知、协商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供应方应督促燃气公司确保购买方正常用气量。
结算时间为每月25日。每月抄表结算后,供应方根据双方签字确认单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补、退气量气款差额。
(3)付款方式
购买方应于每月5日前按计划约定用气量支付当月气款。如逾期支付,供应方按每天万分之五收取逾期滞纳金。如后期购买方需增加月用气量,双方提前沟通后进行调整。付款方式为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4)年交易额
本协议项下,购买方预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计划需要天然气用量为约不高于13,330,000立方米,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税)。
(5)协议的生效条件与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其他
双方可就具体天然气供用气事项在本协议范围内另行签署供气合同,该供气合同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中显与本公司关联方华光集团均位于蚌埠市,华光集团已向燃气公司实施天然气集中带量采购并为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天然气供应结算服务,蚌埠中显自愿选择华光集团为其提供天然气供应结算服务,属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在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4、《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14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与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税),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冲、谢军、陈勇、任红灿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4900万存量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本次授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