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0.04%减少至68.7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柯康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郧西智威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郧西智威”)通知,柯康保先生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3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郧西智威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4日,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柯康保先生此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2、郧西智威此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1)2020年12月23日公司2020年度公司完成了2,280,5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登记,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58,621,154股计算所得;
(2) 上述减持事项已披露有关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及2020年8月23日披露《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柯康保、郧西智威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1) 本次权益变动减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0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1、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一柯康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9,5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68%;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景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92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具体如下:
1、柯康保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截止2021年3月2日,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柯康保先生合计减持6,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刘景荣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
截止2021年3月2日,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刘景荣先生合计减持2,485,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1、柯康保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①以上柯康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截至2021年3月2日的持股情况。
②以上表格中百分比数据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刘景荣先生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