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26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方明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2月26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