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进行适度投资。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券商、信托等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 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适时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2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67,698.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832,301.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0]6489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2、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5,825.96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9.13%。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永冠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有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郭雪燕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于2021年2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01%股份的股东郭雪燕,在2021年3月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 公司已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延期至2021年3月12日,除了上述股东大会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3月1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2日
至2021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议案2、3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0,281,248.38元,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均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明细如下: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0,281,248.38元,其中27,972,648.38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308,6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及2021年度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