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有关回购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及日常同步披露的H股公告。现将公司回购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累计回购了公司H股股份6,628,600股,约占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2.07%,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71%,回购的最高价为31.90港元/股,最低价为28.35港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港币199,632,3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本公司H股回购的一般授权。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一般授权范围内实施H股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