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2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1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红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2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2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鉴于王平女士已经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红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林红平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简历
林红平,中国国籍,男,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9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法务部经理、总监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林红平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19日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5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5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毕 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填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3月1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2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1年1月2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就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补充内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及安徽精卓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度,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考”)、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慧芯光”)、南昌欧菲医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医疗”)、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菲光”)和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卓”)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7,2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及深圳市艾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智能”)、陕西云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云创”)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3,213.58万元。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审议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高校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136898814
法定代表人:蔡振鹏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7日
注册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金嘉大道58号3幢1层
注册资本:8,902.16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精密电机、自动化设备、手机零部件,上述产品的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和相关技术服务;模具加工;一般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5BC4F
法定代表人:赵励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芯片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从事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信息科技、新材料科技、新能源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的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南昌欧菲医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4PDR4E
法定代表人:蔡展鸿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以南、航空路以东未来城产业园内
注册资本:1,046.75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用品及器材、机电设备、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研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2U6RCF3X
法定代表人:郭剑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电子信息产业园A1栋
注册资本:341,785.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 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EKL64K
法定代表人:黄梅峰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1#办公楼五层501-3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影像模组、光学光电元器件、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注:新菲光成立于2020年10月20日,所以其2019、2020年相关财务数据均为0。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蔡高校先生与新思考控股股东蔡振鹏先生为亲属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为纵慧芯光董事;南昌医疗为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为新菲光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总监曾兆豪先生曾为安徽精卓董事;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及安徽精卓系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及安徽精卓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公司及子公司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及新菲光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及新菲光的拟进行的销售产品及服务和采购产品、服务及材料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精卓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
2019年10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现金及触控显示业务所需的经营性资产对安徽精卓进行出资,安徽精卓主要开展除美国大客户业务以外的触控显示相关业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9-135号公告)。
2019年11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鼎恩”)签署《关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安徽鼎恩转让持有的安徽精卓51.88%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的2019-147号公告)。截至目前,安徽精卓51.88%股份的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精卓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并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安徽精卓出表后将独立运营,但考虑到安徽精卓完成相关客户及供应商的认证以及将生产线从南昌搬迁至六安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上述过渡期内(预计为24个月,最终根据安徽精卓厂房建设、产线搬迁及相关客户和供应商的认证等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包括相关子公司)将会与安徽精卓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公司预计2021年与安徽精卓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精卓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是以市价为依据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公司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和安徽精卓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及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和安徽精卓及其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7,200.00万元。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