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14:3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超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公司股份111,994,244股,占公司总股份801,929,568股的13.9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10,328,4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75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公司股份1,665,7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7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5人,代表公司股份41,658,0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9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1个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选举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周志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73,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0,736,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88%。
1.02选举黄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1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0,681,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5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周志达先生、黄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宋怡、潘俊雅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