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11号公告)。现对该议案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说明:
一、 补充更正前:
议案四《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机器设备向银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二、 补充更正后:
议案四《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机器设备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到期并结清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以及表决结果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