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3人;
3、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晓昱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骐、薛洁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