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10日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2月18日起,本公司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德邦量化新锐股票(LOF)”;基金代码:A类“167705”,C类“167706”)在盈米基金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
一、调整方案
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2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限额调整为人民币10元。
盈米基金在符合上述设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最低限额,具体以盈米基金公告为准,投资人需遵循盈米基金的相关设定。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盈米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适用本公告业务规则。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请遵循盈米基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1-7788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