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56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方科技”)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4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45.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0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0,620,875股变更为1,581,183,31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81,183,315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529,175,149股,占总股本的33.4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2,008,166股,占总股本的66.53%。
二、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招商金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招商兴湘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不得转让。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从上市首日(2020年8月20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由于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是非交易日,则上市流通时间顺延至2021年2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56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4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4户。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千方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