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4.8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2期(鑫和系列)、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3天、96天、90天。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等目的,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城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2020-100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773,584.91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发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2期(鑫和系列)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
(1)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1.65%(年化)至3.06%(年化),其中1.65%为存款利息率,1.65%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6)认购日:2021年2月5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2月9日;
(8)到期日:2021年3月14日,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9)认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10)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2、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2期(鑫和系列)》
(1)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2期(鑫和系列);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1.65%(年化)至3.08%(年化),其中1.65%为存款利息率,1.65%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6)认购日:2021年2月5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2月9日;
(8)到期日:2021年5月16日,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9)认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10)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3、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6)预期理财收益率:1.54%(年化)至3.2%(年化);
(7)认购日:2021年2月8日;
(8)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2月9日;
(9)到期日:2021年5月10日,在产品运行期间,不开放申购、追加投资和赎回。
(10)认购金额:人民币8千万元整;
(11)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为上海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其中中国建设银行为以上市金融机构,上海农商银行为非上市金融机构,非上市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
上海农商银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管理层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又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短,对公司实际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等不会构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理财产品的特征,将该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表示同意并支持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反担保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反担保总金额:美元1,400万元。提供本次担保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香江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反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事项以反担保的方式向南京银行申请开立担保函,实际担保方为南京银行。
●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 2月 9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与China Everbright Bank Co.ltd,Luxembourg Branch〔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卢森堡分行”)〕签署了《融资贷款协议》,申请1,4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根据协议,由南京银行为香江科技向光大银行卢森堡分行提供担保,基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以反担保的方式向南京银行申请开立担保函,反担保金额为1,400万美元。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于同日发表了同意意见,鉴于南京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故该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1-005)。
二、被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827567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注册资本:1000701.69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2月6日
经营范围:商业银行业务,为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等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详见被反担保人分别于2020 年4月30日披露的《南京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南京银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江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京银行所签之《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美元壹仟肆佰万圆整
(3)反担保方式:保证反担保
(4)反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下同)。
乙方确认并自愿接受,当甲方依约履行保证责任对外垫款时,无论甲方对其保证担保是否拥有其他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物权反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反担保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
(5)保证期间:为甲方为被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对该反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4%。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事项以反担保的方式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开立担保函,实际担保方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楼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
至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2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8层
联系人:陈伟民
联系电话:021-52806755
传真:021-52373433
(三)登记时间
2021年2月19日
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137,8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87%,本次补充质押后,谢晓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0,176,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8.91%。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1.0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关于签订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票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谢晓东先生进行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前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谢晓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考虑到近期股票波动较大,本次补充质押目的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质押风险,谢晓东先生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5日通过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临时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0-00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0-008】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提供本次担保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或公司)已实际为香江系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增加对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的担保人民币7,500万元。
针对上述担保,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香江系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1T9323XA
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徐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9日
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消防器材、空调设备、光电转换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
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江系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柒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对该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整体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本次对香江系统进行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亦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方且具备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4%。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5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王志远先生因身处外地,故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0-007】
(二)审议《关于公司对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0-00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审议上述担保内容,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0-00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