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1-02-10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结合目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指引细则及规定文件,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本次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6号)核准,截至 2021年2 月 8日止,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999,926.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969,92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2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52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513,969,928.41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6,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协商进行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将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为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10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二十九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分别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分别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395.69万元、1,817.48万元,即合计7,213.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 号)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 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1,242,8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5,389,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0]4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有8个存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及结余原因

  (一)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年2月5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09.6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90.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105.3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截至 2021年2月5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91.4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08.5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8.9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17.48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2021年2月5日,“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 已建设完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7,213.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1年;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 号)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 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1,242,8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5,389,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0]4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投入“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5,000 万元,占总筹资额的12.07%。

  公司拟变更“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该项目截至2021年2月5日募集资金的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合计15,231.01万元(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同意公司终止“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并进行募集资金变更,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5,231.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本次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18日取得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渌发改复【2019】49号),建设地点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实施主体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在株洲市规划建设用地100亩,用于新建食品加工、中央厨房的生产厂房、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投资等,依托公司的养殖基地,打造“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配送中心+集约化供餐”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具体产品包括预制菜品(成品)、风味制品(半成品)、组配菜(生品)等。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263.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736.8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5,000 万元。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2个月,按全部投资计算,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24.23%,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23年。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2月5日,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21.345万元,为项目前期咨询及设计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5,231.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是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发展情况等因素制定,中央厨房建成后主要面向餐饮门店、学校食堂等集约化供餐客户,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2020年对该项目所在餐饮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项目建设用地落实进度不及预期,地块审批时间较长,尚未实际开始建设,相关项目推进工作暂缓,同时如继续实施本项目,短期内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压力,不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本募投项目重新进行了评估和判断,公司拟终止“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用于“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重新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测算和评估,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终止“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用于“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2020年11月22日,公司受让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股权,目前正办理名称变更等手续。

  本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高明区更合镇,实施主体为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2个月;项目年出栏9万头肉猪;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70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8.04%;铺底流动资金2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6%。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建工程费用6,535.47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50.32%;设备费用6,451.36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49.68%。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我国猪肉消费量占世界猪肉消费量49.6%,猪肉在中国国内肉类产量和消费量占比均超过60%。从农村农业部公布的数据来看,2018年开始,中国猪肉价格开始出现上升,其中2019年6-10月份增长幅度最大,增长幅度达到140%左右。全国生猪价格于10月份突破40元每公斤,2020年生猪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运行。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生活质量意识、生态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市场对无公害、有机食品的需求将直线攀升,对猪肉的需求不断增加,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营养保健意识的增强也对肉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瘦肉率高,肉质好的商品猪生产是非常必要的。本项目建设是培育优势主导产业、确保农户增收的需要,是提高生猪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是提升生猪养殖科技水平和养殖业发展的需要。

  2、项目的区位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本项目建设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距离禁养区距离3km以上,因此本项目不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禁养区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禁养区规划。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工程风险:工程风险对本项目属一般风险。在设计阶段全面考虑工程风险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可避免或降低工程风险危害。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对项目属一般风险。通过重视设计施工阶段,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范,精心设计,可将技术风险降到最低。

  组织管理风险:组织管理风险对本项目属一般风险。应对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完善加以重视。通过加强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加强组织内部沟通与配合,并建立相关的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组织管理风险。

  资金风险:资金风险对项目属于一般风险,只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融资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做好项目建设的资金安排计划,是可以避免出现项目资金不到位的情况。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调整佛山市产业结构、加速农业市场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和加速农牧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设具有充分良好的市场条件、资源条件、政策条件和社会条件,健全完善了种猪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了种猪质量,提高养殖效益,可直接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企业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2个月,按全部投资计算,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9.61%,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83年(以上数据为公司依据目前市场的测算结果,不代表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取决于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市场开拓力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及政策环境,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率,适时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6号)核准,截至 2021年2 月 8日止,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999,926.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969,92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2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52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上市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发行费用、禄丰美神平掌存栏7,800 头基础母猪苗猪项目、武山美神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一期养殖沿安草滩项目、武山美神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一期养殖榆盘马寨项目、武山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42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产销研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甲方“禄丰美神邓家湾存栏一万头基础母猪苗猪项目、禄丰美神姬公庙村存栏一万头基础母猪苗猪项目、禄丰美神九龙山存栏5,100头基础母猪苗猪养殖项目、武山美神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一期养殖洛门镇邓湾项目、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与乙方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保荐机构”)于2021年2月9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瑾、向君及本合同项目组成员申佩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5号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甲方、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8、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负责人或甲乙丙三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前,甲方更改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本协议自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之日起失效。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前,甲方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终止持续督导关系之日起失效。

  1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2、就本协议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和纠纷并进行诉讼,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与继续履行。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议案5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3~议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1年2月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2月23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5)邮    箱:sn-fz@trsgroup.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1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下午16时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2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修订说明的公告》、《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保荐机构、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2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子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在上述银行的贷款提供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山东和美可以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2、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20%的股权作质押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以上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以林

  4、注册资本:13,000 万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大济路8号和美产业园

  6、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水产品、禽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不含粮食);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山东和美40%股权,山东和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山东和美贷款金额:5,000 万元。

  3、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以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等。

  4、生效方式: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签章之日起生效。

  5、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发展经营所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发展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2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629,383.42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9.25%;对外担保余额为56,349.42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534,72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6,68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1%,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