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1-00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40亿元参与设立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能基金”)。2021年1月22日,本公司与各合伙人签署《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详见本公司2020年12月30日《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2021年1月23日《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近日,国能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17层1708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盛康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铁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2057R8Q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7日
合伙期限至:2021年1月27日至2031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完成基金备案所需首轮实缴出资,国能基金尚未完成基金备案。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