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4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推荐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海通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现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问题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上述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