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1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上述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中的第8条。
更正前:
8、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市条件的要求。
更正后:
8、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中的首次回购成交总金额披露错误。
更正前: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52,8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成交最高价为12.6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2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823.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2021年1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52,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12.68元/股、最低价为12.29元/股,已成交的总金额823.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更正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52,8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成交最高价为12.6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2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823.0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2021年1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52,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12.68元/股、最低价为12.29元/股,已成交的总金额823.0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中的回购支付金额披露错误。
更正前:
一、 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52,8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成交最高价为12.6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2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823.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2.9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9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67.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67.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支付的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超过最低限额人民币1,220万元,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更正后:
1、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52,8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成交最高价为12.6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2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823.0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2.9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9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67.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67.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支付的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超过最低限额人民币1,220万元,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造成实质影响,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