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5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通知书所提问题进行核查并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