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伯艾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19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收到股东艾伯艾桂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2月1日,艾伯艾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5,385,999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艾伯艾桂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 艾伯艾桂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艾伯艾桂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艾伯艾桂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艾伯艾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