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4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
收到上述意见落实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一落实与核查,并及时提交对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意见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在收到本公司意见落实函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修订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2020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的补充
第一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第三章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