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01-14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6,952,867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并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984,9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0,015,01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5,000,000股,其他限售股数量为116,952,867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121,952,86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39%,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个,分别为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威胜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月2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①自威胜信息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息A股股份,也不由威胜信息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息A股股份。若因威胜信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威胜信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威胜信息、威胜信息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威胜信息股票的收益将归威胜信息所有。

  2、其他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化县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化县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化县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化县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①自威胜信息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息A股股份,也不由威胜信息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息A股股份。若因威胜信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威胜信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威胜信息、威胜信息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威胜信息股票的收益将归威胜信息所有。

  3、股东华泰威胜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6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威胜信息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1,952,86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39%;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6,952,867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