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14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王壮利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章杰律师、张诚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7,345,8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2063%。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3,060,8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550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5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285,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55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705,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353%。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433,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反对2,911,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0,793,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21%;反对2,911,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9%;弃权0股。

  2、审议《关于2021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465,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0%;反对2,880,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0,824,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27%;反对2,88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73%;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章杰律师、张诚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