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14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王小敏、董事会秘书徐志坚、副总经理陈灵芝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王旭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