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月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
(五)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唐颖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科达股份”变更为“浙文互联”,公司证券代码仍为“600986”,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经核实行权/解锁条件,部分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陈卓等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8,500份;陈卓等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500股。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3、《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拟将不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回购注销。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月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6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力毅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经核实行权/解锁条件,部分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陈卓等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8,500份;陈卓等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5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拟将不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 证券代码仍为“600986”,保持不变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年1月12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科达股份”变更为“浙文互联”,公司证券代码仍为“600986”,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2020年10月,公司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将其持有的公司8000万股股份转让予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浙文互联”)。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科达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6.68%,杭州浙文互联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6.04%。
2020年11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改选,杭州浙文互联提名/推荐的董事能对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020年12月,公司完成名称变更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为了充分体现公司的主营业务性质和发展战略,更好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避免给投资者造成混淆,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科达股份”变更为“浙文互联”,公司证券代码仍为“600986”,保持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1年1月12日起由“科达股份”变更为“浙文互联”,公司证券代码“600986”保持不变。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及行权股票来源:108,500份,行权股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 限制性股票拟解锁数量:108,500股。
● 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5月14日至5月25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273.6961万份股票期权、向 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0.345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5、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8元/股调整为5.27元/股。
6、2019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象姚志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8.1459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4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程军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0.3502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万股,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出具同意实施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说明
三、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部分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19年6月19日。
2、行权数量:108,500。
3、行权人数:7人。
4、行权价格:5.27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1、解除限售人数:9人。
2、解除限售数量:108,500股。
3、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行权/解锁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9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内行权/解锁条件部分已成就,本次行权/解锁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符合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5、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6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简述
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5月14日至5月25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273.6961万份股票期权、向 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0.345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5、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8元/股调整为5.27元/股。
6、2019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象姚志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8.1459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4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程军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0.3502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万股,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出具同意实施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1、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之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规定注销/以不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严娟、吕喆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50,000份,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0股。
(2)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因部分子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考核业绩,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未成就,任职于该子公司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相对应的442,500份股票期权/45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派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二条第九项之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鉴于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由授予价格2.6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324,044,,861股。
单位:股
四、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激励对象严娟、吕喆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部分子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考核,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部分未成就,公司董事会拟注销/回购注销任职于该子公司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相对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注销期权/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因激励对象严娟、吕喆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因部分子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考核,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部分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注销/回购注销任职于该子公司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相对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5、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1月6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严娟、吕喆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因部分子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考核业绩,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任职于该子公司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锁期相对应的45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4,552,361股减少至1,324,044,86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24,552,361元减少至1,324,044,86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邮编:100022
2、申报时间:2021年1月7日起45天内(9:30-11:30, 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孙彬
3、联系电话:010-87835799
5、邮箱:info@kedabeijing.com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